老外眼里,中国考驾照更难的是-真的要上路了

美国人Alan觉得,在中国通过考试拿到驾照,只是整个历险中最容易的部分,

现在,他将不得不真刀真枪地在中国危险的土地上开车了。

北京市车管所二楼,一间整齐摆满电脑的房间里,Alan Paul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的交规考题。这位美国《吉他世界》杂志编辑,正在为获得一本中国驾照而努力。

这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少题更像曾出现在'护理员考试'或《军队急救手册》里。"Alan说。

《华盛顿邮报》撰稿人Keith B.Rich burg甚至觉得,题目应当用于特技替身演员的考试,或者做派往某冲突地区之前,接受恶劣环境训练的期终评估。

—伤员受腹部开放伤,有小肠脱出该怎么办?是把它放回腹腔,不用处理?还是不放回去,并用碗或罐子扣住,外部用布带包扎?

—如果你要突然从翻转的车里跳出,应该往哪个方向跳?碰到地面后,用什么方式翻滚最好?

"在中国,唯一能和险象环生道路相提并论的就是—得到一本允许上路的驾照。"Alan Paul在《华尔街日报》专栏中记录自己考试经历时写道。

Alan的愿望破灭得有些快。答完20道题后,他知道自己没戏了:一个哭丧着脸的小人出现在屏幕上,83分。还差7分过关。他"挂"了。

Alan之前已经在自己国家—美国—拿到驾照,不过美国驾照在中国不管用。

试题内外的逻辑

其实他比中国的司机已经幸运多了,作为想在国外获得驾照的老司机,他不需要"桩考"、"路考",但得应付包罗万象的交规考试。不过,难的不仅仅是考题。这场"老外考本历险记",早在上考场前就开始了—取得科目一考试资格。

在具体操作中,各地交管局将手续资料的办理细化为不同要求。比如说,深圳规定境外驾驶证的翻译,必须是区级以上公证处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文本,或者在深圳工商注册的翻译公司的文本。

28岁的英国人Egon则选择委托所在北京外企服务集团(FESCO)代为办理,花人民币1100元,把必要证件交上去,将外企服务集团给他的550道题背得滚瓜烂熟就好。

当然,还有另一种秘而不宣的方式。美国人David在办理中国驾照时,获得了一位朋友的"帮忙"。考试当天,他带着一位中国翻译前去,而真正在摄像头和监考人员面前进行考试的,是那位翻译。

采访中一直用英文表述的他,说到这儿突然蹦出两个中文词:"潜规则"和"钻空子"。科目二三的情况也差不多。尽管无需参加,但对于车内贴纸条、方向盘进退口诀"右2,左4,右2"等中国式"驾考秘籍",外国考生们也颇有耳闻。

这些秘籍确实起了作用,报导曾援引江苏南京某驾校校长的话说,(在新交规尚未实施前)科目一考试一次性通过率曾高达85%~90%,科目二、三一次性通过率也有70%、85%左右。

而在诸如英国,一次通过率只有大约42%。

开车要"即兴发挥"

文章开头首战失败的Alan两周后再度来到当地交管所。像上次一样,屏幕弹出一个小人—不过这次是笑脸,通过了。

他只兴奋了一小会,便很快就意识到:刚刚过去的只是整个历险中最容易的部分。现在,他将不得不真刀实枪地在中国的土地上开车了—经历了细致严苛的交规考试后,老外们即将接触的中国,和考题正确答案要求的那个,截然不同。

比如:超越其他车辆时,驾驶员应该:A.从左侧超车;B.从右侧超车;C.两侧均可,视情况而定。

在《寻路中国》一书里,作者何伟判断,这道题三个选项都正确,而不是只有一个。他写道,每个中国驾驶员似乎都"刚刚从胡同里解放出来",他们热爱突然加速、超车,无论山坡上、弯道处,还是隧道里。

何伟还抱怨过中国司机不开车头灯。书里说,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北京依然禁止夜间使用车灯。1983年,时任北京市市长陈希同访问纽约,会谈中他知道了,天色暗淡时曼哈顿的驾驶员要开灯行车。回国后,陈便要求北京司机也这么做。但是,很多中国司机仍只在夜间才开车头灯(雨天、雾天或者光线暗淡时都要开车头灯)。

不过,现在车头灯的使用习惯已经矫枉过正,另一种"马路杀手"出现了—"灯霸",形容的是那些滥用远光灯的司机们。Egon说,在英国,这样会被认为非常无礼且无知,"别的司机甚至会大声斥责你,问你从哪里学来的糟糕技术。"

对于这些开车风格,何伟形容,"即兴发挥"吧。

Egon还曾目睹过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一辆车毫无预示突然停下—中国司机开门下车,悠悠然然把鞋子脱在一边,扭开矿泉水喝了起来。

中国司机开快车也让老外们无法忍受。已经有14年驾龄的瑞士人Hans之前曾办理临时驾照在北京开过3个月的车,那段经历让他难忘。"在瑞士,超速罚款高昂,我必须时刻警惕超速。但中国太多开快车的了,比如奥迪。"

后来,Hans没有去考驾照—比起"护理员考试"或"军队急救手册"类型的交规题和危险的中国街道,他选择了自行车。

只是,不知道北京大雾的这些天,他有没有后悔。

当老外撞了人

即使学会在试题之外的中国开车,还有另一套看不见的规则。

2008年一个上午,美国人David开的车撞人了。被撞的正是警察。David车的保险杠碰到了前行的摩托车,车上两名警察相应倒地。他非常紧张,马上打电话报警。

不出几分钟,20多名警察来了—出事地点是一个派出所门口,来的正是所里的警察,后来他发现这两个受伤的也是。

警察们把他团团围住,大声说着方言,车当场就被扣了。

两名受伤的警察被送去医院,David和稍后赶来的司机开着另一辆车也去了。医院里,他看到这两个人在病床上苦苦呻吟,他很担心。

好在,当天医院报告显示,两人身体并无大碍。根据规定,David只需拿着报告和其他事故资料,跟这两名伤员一同到交警大队协调科签字,就能拿回自己的车。

David松了一口气,可是从医院回家的路上,司机告诉他,进门时看到那两位"受伤的"警察在就诊室一边抽烟一边聊天。

几天后,双方在协调科相见。但其中一个警察拒绝签字,因为他还要做身体检查,并且不去医院做,"我的病医院查不出来……我还需要一种药,价格是两三千。""有发票吗?"David问。"没有,这是我家乡产的。"

David付了他们所要求的"买药钱"。他们约定3天后再去签字。出乎David意料的是,3天后的协调科里,那位"要药"的警察又开始头痛了。

David忍无可忍。"我就像是他们的ATM机。"接受采访时他这么说。已经在中国生活了10年的他,想到了中国人的办法—他在协调科门外拨通了朋友的电话。这位朋友是当地公安局的科长,他告诉David,会给这个派出所所长打电话。

不久,协调科走进一个警察,把那个仍在抱怨头痛的警察叫进隔壁房间。所有人都莫名其妙,争吵持续了整整10分钟,"受伤"的警察从房间出来,嘴里嘟囔一句:"你给我一千,我马上签字。"

David立刻交钱。但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那个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事,那位朋友也没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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