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组织呼吁受暴杀夫女免死(组图)

四川家庭暴力受害者杀夫后被判死刑,多个组织发出"刀下留人"的紧急呼吁。中国反家暴立法和废除死刑呼吁再次被推到前台。

1月28日下午,两名佩戴白丝带的志愿者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一封有两百余人士签名的紧急呼吁书,恳请停止对四川受暴杀夫妇女李彦执行死刑。

1月25日,就同一案件,中国数百名律师、学者、NGO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签署呼吁书,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在此期间,代理此案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也致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提出同样的请求。反家庭暴力研究专家冯媛也发表个人意见,认为应该对家暴受害者的犯罪行为"轻罪化和轻刑化"。

1月23日,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发出紧急呼吁:"告诉中国,不要处死家暴受害者"。该组织认为法院判决未充分考虑李彦持续遭受家暴的证据。大赦国际同时重申反对一切死刑的立场。

根据来自法庭判决书的信息以及相关律师和李彦家人对德国之声的讲述,李彦居住于四川省安岳县城,国企下岗工人,曾离婚,于2009年3月与同事谭勇结婚,婚后多次遭受丈夫毒打、虐待和恐吓,甚至被砍断一根手指。她多次向警方、街办居民委员会及当地妇联投诉,均未得到有效保护。2010年11月3日夜,在被酒后的丈夫威胁之后,李彦以火药枪管打死丈夫,随后以菜刀分尸,并以高压锅烹煮头部,将部分尸块带出抛弃。11月4日,李彦告知朋友并同意其报案。2011年8月24日,资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彦死刑。随后,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李彦上诉,维持原判。代理律师透露说,非正式消息表明最高法院可能核准此死刑判决,最快将于中国农历春节(2月10日)前执行。

"受虐妇女综合症"导致残忍行为

李彦的弟弟李德淮对德国之声说,李彦性格原本活泼乐观,但是两次婚姻均不幸福,变得沉默寡言。尤其再婚遭受家庭暴力之后,她觉得羞于见人,疏于与家人往来。在当地观念中,两次结婚已是难堪之事,因此李彦对于再次离婚压力重重。另外一个压力来自经济困境。李彦与谭勇购买一套新房,她向亲友借债数万元,如果离婚可能只有债务没有房产。

李德淮说,李彦遭遇家庭暴力之后,先向谭家姐妹求助,被要求向警方报案;等到又一次家暴发生之后,她向警方报案,警方认为这是家庭事务,建议其向居民委员会反映;等到再一次家暴发生之后,她向居民委员会反映,居委会认为这是妇女权益问题,建议其向妇联投诉;等到下一次家暴发生之后,她向妇联投诉,妇联建议其到医院验伤,然后向警方报案。资阳市检察院及侦查机关收集到妇联《登记表》,医院《诊断证明书》,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以及多个目击证人的证言,但是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家暴的成立。


家庭暴力是妇女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

志愿者递交给四川省高级法院的呼吁书说,"李彦没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没有任何预备和准备,而且是在被害人拿着致命武器并有暴力行为和暴力威胁的情况下被告人出于恐惧和自保而对被害人施以伤害","之后的分尸、烹尸行为……确实令人震惊,但应该结合被告人长期遭受被害人家庭暴力的事实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既不能为被告人开脱,也不能简单以'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概括"。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认为,李彦的过激行为是 "受虐妇女综合症"的体现。

怨怒腐败阻碍废除死刑

大赦国际东亚部主任罗西安•里夫(Roseann Rife)说,"根据国际法律的要求,在这场悲剧发生之前,李彦应该受到中国政府的保护,她的丈夫应该因为家暴行为受到调查和起诉","家暴受害者不应该生活在恐惧和孤独之中。中国政府有义务让妇女避免遭受任何暴力,包括来自她们丈夫的暴力,她们的任何投诉和控告都应该得到相应的调查。"

冯媛及其他专家的研究表明,家庭暴力是妇女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份资料显示,在辽宁鞍山,60%的女性是犯罪人员是因不堪家庭暴力而导致以暴制暴的恶性案件;福州的女重刑犯大约80%是家庭暴力导致的以暴制暴而犯罪。

关于此案的网络讨论中提到,台湾1993年因为一起家暴受害妇女杀夫案,促成了《家庭暴力防治法 》的出台。参与发起此案第一份紧急呼吁书的北京兴善研究所的庞琨律师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说,尽管NGO组织一再呼吁中国就反对家庭暴力立法,但是由于中国问题太多,当局不一定认为这是最重要及最急迫的事务。

大赦国际在此案声明中重申反对一切死刑的立场。罗西安•里夫指出,"对李彦执行死刑无助于实现正义"。庞琨律师所在的兴善研究所多年来致力于推动中国废除死刑,他认为,中国废除死刑面临两个障碍,一是中国文化中"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二是中国目前官场腐败导致天怒人怨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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