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层处理政敌的两种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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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报导)近日,随着卷入薄案的法国建筑师在柬埔寨被拘捕,薄熙来一案结果如何再起波澜。有香港媒体发表评论指,中共高层处理政敌向来有两种手法,薄案目前淡化政治路线色彩,从"严重违纪"着手,虽然手续、取证上难度大些,但一旦入罪,就难以翻案。
据香港《东方日报》发表的这篇评论说,按照一般规则,十八大召开之前,中共会公开宣布薄熙来的问题如何处理。如果从轻发落,可能会开除党籍公职之后废为庶民;从重发落的话,可能会在〝双开〞之后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铁窗〞之苦、牢狱之灾是免不了的。
文章指出,前者是党纪处理,后者是国法处理。对于薄熙来这样一位政治局委员、封疆大吏之高官,如何处理他本人及他引发的问题,党纪与国法的界线是微妙而灵活的。这不仅取决于事件的性质,更重要的是事件背后的种种复杂诡异多变的政治斗争、派系博弈、人事关系以及局势变化。事件本身的性质和这些因素的〝互动〞,将决定只是〝动用〞党纪,还是党纪、国法一起招呼。
文章分析说,毛泽东时代,中共处理政治局委员这样的高级领导人一定要和政治挂钩,和政治上犯〝路线错误〞或〝搞政治阴谋〞或〝反党夺权〞等有关。这样做的〝便利〞在于可随时随地炮制〝黑材料〞,抓住只言片语或什么〝讲话〞,罗织某些小集团〝来往密切〞、〝活动不正常〞等等,就砌人入罪。
这样在政治上〝砌人〞,方便虽方便,但也很容易被翻案。政治形势一变,政治斗争有了新发展,原先〝被定罪〞、〝有问题〞的人就要〝平反昭雪〞,甚至成了〝英雄〞,成了〝正确〞的一方。
毛泽东之后,中共总结了这种〝翻烙饼〞式的折腾教训,也因为至少明面上宣布不再搞〝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转而注重〝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了。一旦再有什么政治局委员级别的领导人要在没有重大社会政治事件下被处理,那就最好不要和政治挂鈎,而是在经济上、违纪上着手。
文章举例说,像前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都是从这方面去处理的。这样做的好处是,虽然取证上难度大些、手续上麻烦一些,但一旦入罪,将基本成为铁案,不易翻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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